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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农业农村局发布《水稻种子处理技术意见》
  • 信息来源:市农业农村局
  • 发布日期:2024-05-08 16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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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稻种子处理是经济、简便、高效控制种传病害及前期病虫危害的有效预防措施,也是“前防、中控、后保”的绿色防控策略的重要内容。各地要高度重视水稻种子药剂处理工作,作为农药减量增效和绿色防控的重要技术措施,结合“虫口夺粮”和“单产提升”行动,加大技术培训、宣传发动和服务指导力度,提高种子药剂处理技术覆盖率,为培育壮苗打好基础,保障水稻丰产丰收。

一、农业措施

要因地制宜选用优质抗病良种,精选经过检疫的无病健壮稻种,在药剂处理前晾晒2~3天,并进行风选,减少菌源、杂质并增加种子活力,提高发芽率、发芽势。要压缩高感品种的种植面积,降低病害发生的风险,减轻防控压力。

二、药剂处理

1.恶苗病。可选用精甲·咯菌腈、噁霉灵·精甲霜·氰烯酯、甲·嘧·甲霜灵、氟环·咯·精甲、肟菌·异噻胺、甲霜·种菌唑等药剂浸种或拌种。

2.干尖线虫病。可选用杀螟丹及其复配剂浸种,有条件的地区可试验氟吡菌酰胺或噻唑膦浸种。

3.恶苗病与干尖线虫病混发区。可选用苯醚·咯·噻虫、噻虫·咯·精甲、氟啶·戊·杀螟丹等药剂浸种。

4.恶苗病与稻蓟马混发区。可选用苯醚·咯·噻虫、噻虫·咯·精甲、戊唑·吡虫啉等药剂包衣(拌种)。

常规种子处理后,可示范应用噻呋酰胺+氯虫苯甲酰胺+三氟苯嘧啶拌种,防治前中期的病虫害。

三、注意事项

1.根据农药标签要求,用准种子处理的药剂浓度,不可盲目加大或降低浓度。机插稻分批浸种时不得废液再利用。

2.药剂浸种时间要保证在48—60小时,浸后不需淘洗,直接播种或催短芽播种;要注意浸匀浸透,浸种时药液要淹没稻种。包衣时要将种子与调好的药液充分混匀,确保种子均匀着药,晾干后催芽播种或直接播种;要大力示范推广专用器械拌种(包衣),提高种子处理质量。

3.塑盘集中育秧要适当降低育秧期间温度,降低长芽阶段病菌的侵染风险,同时避免高温催芽和催长芽;及时回收农药废弃物;处理完成的种子要妥善放置,不可食用或做饲料。

4.残留药液不能随意倾倒,以免鱼类、鸟类中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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